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除雪设备招标公告
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除雪设备招标公告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除雪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XGJZCB1808。
三、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扫雪机 | 6台 | 自合同签订起3个日历日 | 采购人指定 |
抛雪机 | 1台 | 自合同签订起3个日历日 | 采购人指定 |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
项目用途:冬季城市除雪作业。
四、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拨款,人民币叁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3765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4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包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5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6供应商自2015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原件为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采购文件获取:
8.1 时间:自2018年04日23日起至2018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同);
8.2 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第26幢1单元25层)。
8.3 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相关材料原件获取,另备一套复印件留底(鲜章齐全)。
8.4 售价:每包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9.1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时间:018年05月03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9.2 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14时00分。
9.3递交地点:西北饭店南四楼会议室开标室(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2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西安市长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樱花一路樱花广场西北角
联 系 人:鲁亚端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第26幢1单元25层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
开户账号:********150*****0278
项目经理:何菁华
电 话:152*****557
传 真:***-********
电子邮箱:zxgjpm@126.com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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