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2018年公厕改造提升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长安区2018年公厕改造提升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公厕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公厕改造提升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实施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公厕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BRT2018-DL-01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4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IBCA座2204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工程内容和要求:
项目内容:长安区2018年公厕改造设计工作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3.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止(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IBC A座2204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14时30分
2、磋商时间:2018年5月9日 14时 30分
3、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IBCA座2204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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