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新大楼办公家具供货及服务(第1次答疑补遗)

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新大楼办公家具供货及服务(第1次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新大楼办公家具供货及服务答疑如下:

质疑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017年以来由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家具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检验报告:刨花板(甲醛检测数据E0级合格)、浸渍饰面纸刨花板(甲醛检测数据E0级合格)、中密度纤维板、海绵、面料(布绒)、木皮、水性漆底漆、水性漆面漆、牛皮(皮革)、滑轨、铰链、锁、气压棒、五星脚全提供得5分,少一项扣0.5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扣完为止。1)、同样最重要的家具基材既然要求刨花板、浸渍饰面纸刨花板都是E0级,为什么中密度板不要求E0级呢,建议都要求提供E0级才公平。另刨花板和中密度板都可以作浸渍纸饰面,刨花板和中密度板是作浸渍饰面饰板的两种芯才而已,而且还有如“多层实木”等都可以作浸渍饰面板的芯材。这里只要求提供浸渍饰面纸刨花板,没有要求提供供浸渍饰面纸中密度板或多层实木等。而且国家标准只有:GB/T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并没有: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中密度板或多层实木板,就算要求提供刨花板芯材的浸渍胶膜纸饰面板,也应该改为: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2)、要求提供水性漆底漆、水性漆面漆的原材料检验报告,请问有水性漆的检验报告已经包括了底漆及面漆,难道提供水性漆的检验报告不合格吗?所以建议改为:提供(水性漆底漆、水性漆面漆)或水性漆。

答:为保证产品质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认证单元须包含:覆面人造板类家具、涂饰人造板类家具、软体家具、实木类家具,得2分,少一项扣0.5分。现在新版的十环认证证书已经把覆面人造板类家具、涂饰人造板类家具、归为一类了,就只有人造板类家具。所以建议改为:(覆面人造板类家具、涂饰人造板类家具)或人造板类家具。

答:为保证产品质量,需对人造板进行细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认证产品须包含:木质办公家具,金属家具系列—钢制书柜、货柜,沙发,金属家具系列-金属办公家具,得2分,少一项扣0.5分。沙发不用说都知道是一个产品的名称,既然要求提供木质办公家具、金属家具,为什么软体类家具只要求提供沙发,沙发只是软体类家具的一种,椅子也是属于软体类家具,而且本次招标椅子的量应该比沙发还多,这是很不合理的。所以建议把沙发改为:软体家具更合理。

答:软体类家具中,本次招标只考察沙发,所以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力学测试机、甲醛测试机、VOC分析仪、椅子类产品耐久耐磨测试机、气相质谱仪、光泽度计、漆膜划格器、漆膜冲击试验机、油漆附着力试验仪、漆膜铅笔划痕硬度仪或具有以上设备功能的更高端检测设备,全提供得5分,少一项扣0.5分,须提供实物照片及设备发票或报关单或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如实物与投标文件中照片及设备发票或报关单或设备采购合同不一致,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按前文弄虚作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条款要求的是产品检测设备,比如:VOC分析仪、气相质谱仪、光泽度计、漆膜划格器等根本不是产品的检测设备。而且里面部分根本就不是什么设备就是一个工具或一个仪器,可以百度一下这些所谓的设备的图片。建议把这些与产品检测无关的设备去掉。

答:本次招标评审仪器的目的是为考察家具生产企业的综合能力,所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需求及采购清单:*部分执行标准比较混乱,用了:GB/T(国家标准)、QB/T(轻工标准)、JB/T (机械部标准)、SGS(瑞士的一个检测机构)等多个标准,国家认监委下属的4个国家家具检测机构只参照GB/T(国家标准)、QB/T(轻工标准)出具检测报告。所以建议把JB/T、SGS改成GB/T(国家标准)、QB/T(轻工标准)。

答:执行JB/T、SGS标准的为采购产品的某个易损部件,并非采购产品主体。SGS标准是针对本次采购中的进口部件设定的检测标准,所以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6:招标清单里面很多产品图片都有某一家公司的LOGO,这样招标是不符合招投标法的,也很明显是针对这家公司设定的招标文件。重庆市招投标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一)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

(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

综上所述。此次招标文件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很明显是针对某一个供应商设置的招标文件。违反招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利益。

答:招标清单中的产品图片只是示意图,不具有其他意义。若出现为本次招标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情况,将按照招标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质疑7:包一的各楼层总经理办公室班台的图片、尺寸和材质描述严重不符合。图片上,附柜为活动柜,尺寸标注上也能看出是活动柜(附柜长度1000MM,台面宽度950MM,整体尺寸附柜面长度为1800MM)。在材质描述上标注附柜为固定柜,所谓固定柜是主台和附柜是固定连接的,而图片和前述尺寸根本无法做成固定柜,这个描述有严重问题,会影响打样及样品具体成样。请招标相关人员和甲方对此进行明确。

答:招标清单中的产品图片只是示意图,具体要求按文字描述执行。

质疑8:包1成品打样清单中“办公室二班椅、办公室二班前椅、3层大会议室会议椅”;包2成品打样清单中 “员工椅”。

疑问:由于此四款椅子被某一椅子企业申请了外观专利,并且被此项目的一个投标供应商控制,其他供应商都不能购买,严重影响投标的公正性!为保障投标的公平、公正,请问是否可以在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推荐同等档次、款式类似的替代产品?

答:椅子图片仅为示意图,不存在外观专利,档次、材质相同即可,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9:包3成品打样清单中“私人银行接待沙发和茶几,1组长条组合沙发+2个休闲椅+1个圆形茶几”。

疑问:“1组长条组合沙发”在产品清单中对应了“W3100*D700*H770、W1500*D700*H770、W2100*D700*H770”三个规格,请问打样是三个规格全做还是只做“W3100*D700*H770”的这个规格?

答:1组长条组合沙发,指的是三个规格,均需打样,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0:评分标准:3.2.1(2)、技术部分(B,38分)、生产工艺、“具有水性漆生产工艺,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得3分,否则不得分。”

疑问:由于“水性漆生产工艺”与“油漆生产工艺”需要的主要设备都是“全自动UV涂装生产线、全自动静电喷涂线、中央吸尘系统”等设备,只是温度、湿度、烘干时间等差异,所以水性漆证明材料是否可以具体为(1)“2017年水性漆检测报告(抽样检验)”,(2)水性油漆供应商产品调拨单,(3)公司采购水性油漆入库单,(4)供应商开具发票?这样更准确的反应企业是否具备水性漆生产工艺的能力。

答: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即可,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家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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