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招标公告

第五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招标公告


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0日


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的新建住院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怀财采计:********3,委托代理编号:JYG-*******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包1:新建住院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2

新建住院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项目

一批

360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

合同条款

1

新建住院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项目

从施工准备到完成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室内空气环境标准的全部工序、现场成品保护、试验检测、竣工验收及责任期内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空气治理施工完毕后,招标人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提供具备省级资质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取得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颁发的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颁发的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6、其他说明。

注:提供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638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进账户名:怀化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银建支行

账 号:****************0006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0745- *******

采购代理机构:怀化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代雄文

电 话:****-*******

电子邮箱:hhjygzb@163.com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甲醛治理 室内空气 住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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