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施工招标公告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务局负的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沿海防护林抚育10000亩。工程造价约为116.72万元。
2.2、建设地点:田墘街道。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签署投标承诺书(签名及盖公章)。
5、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翼政务服务中心副楼)报名,时间为 2018年 4月23日至 4月 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报名时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带齐以下材料:
5.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造林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5.3、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4、投标申请人自2013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注:类似工程是指单项中标造价为100万元及以上造林工程),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5.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具有苗圃基地证明原件(须由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出具的时间为报名前一个月內);
5.6、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是A4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按照本公告第3、5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500元。
招 标 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务局
联系电话:135*****606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 系 人:黄先生
2018年4 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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