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员会学校餐厅炊具招标公告

教育委员会学校餐厅炊具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学校餐厅炊具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C09VB75
采购人名称: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密云县新南路10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内容:

包号
包名称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1
学校餐厅炊具1
108.00

2
学校餐厅炊具2
38.00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不能为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必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必须是专业从事炊事机械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具有相关行业认证。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强电布线必须符合国家相应安全标准。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在标书中明确说明,并出具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生产;
9)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必须是国内名优产品;
10)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和自主创新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1)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1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7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密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北京市密云县新南路114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陈芝良 联系方式:***-********-***
备注: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6万元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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