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YNXCG-CS2018007号

伊犁州伊宁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YNXCG-CS2018007号

伊犁州伊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伊宁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伊宁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YNXCG-CS*******

二、招标项目名称:伊宁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

三、采购机构名称:伊犁州伊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单位:伊犁州伊宁县环境保护局

五、采购预算:1800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

六、项目简要说明:(1)对吉里于孜镇和田买里村、墩麻扎镇托海村、阿热吾斯塘镇吐格曼贝希村三个村的环境空气质量规定的6项环境监测因子进行监测;(2)对雅玛渡和伊犁河下游(70团和伊宁县交界处)2条河流断面地表水的24项监测因子进行监测;(3)对托海渠断面(托海水厂入口处)、吉里格朗河断面(伊宁县水厂入口处),对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托海集中饮用水源地的61项因子进行监测(前28项监测因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对全部61项因子只在第四季度进行监测);(4)对阿热吾斯塘镇阿克塔木村供水站地下水的23项监测因子进行水质监测;(5)对吉里于孜镇和田买里村、墩麻扎镇托海村、阿热吾斯塘镇吐格曼贝希村三个村的土壤进行监测;(6)项监测因子进行土质监测在第二、三季度各一次;(7)对采的所有样本进行数据分析每季度1批全年共计18次;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的供应商;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

(5)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原件;

(7)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宁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备注:取得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磋商时需携带资质原件)。

八、磋商文件取得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九、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于2018年4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磋商现场。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4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伊犁州伊宁县政府一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机构地址:伊犁州伊宁县政府一楼

十三、磋商文件联系人:贺广众 古丽给娜

电话、传真:****-*******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人:向华 联系电话:189*****628

伊犁州伊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质量 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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