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事业部-钢护筒招标-成都三环路招标公告

基础设施事业部-钢护筒招标-成都三环路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主体及路面工程部分)融资+施工总承包

2、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为成渝立交(不含)至琉璃立交(不含),先后与驿都大道、成龙路、锦阳大道等放射性主干路相交,设计范围起于三环路里程K10+800,止于K17+400,全长6.6公里。道路起点位于成渝立交南侧(主线中心桩号K10+800),即三标段终点处,止于琉璃立交东侧(主线中心桩号K17+400),即四标段起点处,全线总长6600m,沿线分别经过东站高架桥、航天立交、娇子立交、天府机场立交(规划)及成自泸立交(规划),起点为成渝立交(不含)至琉璃立交(不含),全长约6.5公里。

3、工程地址: 成都市三环路

4、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第二条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使用钢护筒。

第三条 技术标准、验收要求

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地方对该产品的现行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及业主、监理对材料质量要求及工程的特殊要求,当以上标准发生冲突时,以最高标准做为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后以材料员、技术员联合验收的实际米数理算出重量开具物资接收清单。壁厚3mm直径1500mm的理算标准为110.755kg/m,壁厚5mm直径1500mm的理算标准为184.345kg/m,壁厚10mm直径1500mm的理算标准为367.456kg/m。

第四条 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书中应明确是否在我公司注册的合格分包商并提供企业简介、产品生产许可证、原材料备案登记证、2012年以来承揽同类工程简介、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不是法人直接联系的需提供本文件附件中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条 现场勘察

投标单位应按时参加由招标单位组织的现场勘察和文件交底会议。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对现场、地上地下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报价,据以编制标书。

第六条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发布期内在网址 www.ztjs.net.cn 的招标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注册时请认真如实填全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上传投标人资质、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信息将作为资格预审的重要依据。

在公告期结束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即可在招标网址 www.ztjs.net.cn 招标平台登陆后下载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第七条 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详细地制作投标文件。在www.ztjs.net.cn 的招标平台进行报价,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和承诺函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字迹要端正清楚,如有修改应加盖负责人印签。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第八条 投送标书

投标截止时间(见www.ztjs.net.cn 招标平台),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网上的投标,并将纸质版的标书密封完好送到 (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368号中铁建设集团成都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主体三标项目经理部),招标方不再单独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未按要求在网上投标或线上线下投标不一致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第九条 投标保证书

本招标文件附有投标保证书,投标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未经签章者标书无效。

第十条 开标、评标、定标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报价,并将标书送到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368号中铁建设集团成都三环路扩能提升工程主体三标项目经理部,投标方不再单独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基础设施事业部相关人员在网上进行评标、定标。根据投标单位标书中的报价、需求项目的评标建议,并考虑投标单位供应能力、社会信誉、资金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不一定选取最低标,即招标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但价格将是招标者考虑的重要因素。

开标后,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选择报价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多次报价并进行考察,最终约请符合要求的报价排名靠前投标人进一步清标洽谈,同意后投标人应补充书面许诺,以便定标参考。

评标和定标工作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单位就评标工作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单位不作答复。

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

定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委派人与招标单位洽谈签订分供合同。

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是一个整体。签订施工合同时,除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必须纳入外,其他部分有关条款必要时亦可纳入。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互相矛盾,或认为意义含混不清时,应在投标截止前的48小时内向招标单位提出要求解释。

第十三条 纪律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违反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 无效标书

1、标书未密封;

2、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投标书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过期送标;

5、招标不符合国家或者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拦标价格;

7、未在 www.ztjs.net.cn 招标平台投标的(网页报价、上传报价单(签字盖章),电子版标书);

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招 标 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


联 系 人:倪冠男 电话:***-******** 135*****006


郄宏光 188*****363


技 术 审 核 人:王和平 139*****106


标签: 钢护筒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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