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临沂】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 YNGCJY-2018-007;
3、项目总投资:约1900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为准);
7、工程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8年04月13日至2018年04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三楼西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承建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包括五大员证件)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7年度,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近三年来承揽工程的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供的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7、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8、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资格预审申请书胶装好后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2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向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7.00(贰拾万零柒元整)。
(1)保证金账户名称: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南支行
账 号:81867 0101 421 0000 72
(2)未在沂南县政务大厅办理基本账户备案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三楼西区审核、备案。
2、招标文件300元/标段,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04月13日至2018年04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三楼西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出示第四条要求出示的证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人: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089
地 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B座三楼西区
监督电话:****-*******
2018年04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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