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提升(龙北片区)方案招标公告

道路改造提升(龙北片区)方案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龙游新北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道路改造提升(龙北片区)方案的设计单位,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ZJCT-Z********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概况: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龙北片区,西组团:北斗大道、龙山路、凤山大道、葆塘路、东聚路、龙岗路、茂盛路、金溪路、凤坤路、枫树路、金星大道、兴北路等12条道路提升工程;东组团:惠商路、阜财路、广智路、同舟路、亲善路、永泰路等6条道路提升工程。主要包括人行道铺装、绿化改造提升、地下管道建设、路面提升、标识标牌等公共附属设施以及主要节点的美化亮化工程的方案设计。

项目名称

内容

费用

入围单位补偿费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道路改造提升(龙北片区)方案

方案优化设计费用

60万元

第一名无补偿费

方案补偿费用

60万元

第二名补偿费20万、第三名补偿费20万元、第四名补偿费10万元、第五名补偿费10万元

备注:本次磋商先入围5家单位参加方案设计(如有效供应商为5家以上的,按排名入围5家;有效供应商为5家、4家及3家则全部入围,低于3家不予开标)。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方案设计,磋商小组对各入围单位的方案进行评比确定项目方案的最终排名。获得第一名的进入深化设计阶段,得到样品补偿费的四家单位,其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使用其设计方案中的任何创意进行整合使用。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或桥梁或给排水)甲级资质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3)供应商曾被处罚,但处罚期届满的,可以参与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8年4月 23日至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

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如供应商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须携带“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及下列第2-3条资料;如供应商未注册申请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应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管理系统”的网上注册。具体注册规定要求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公告(http://www.zjzfcg.gov.cn/new/zytz/257927.htm);未完成注册的、未通过审核的,须携带下列所有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未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可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响应保证金:人民币 15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详见附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 5 月 2 日下午15:0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响应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 5 月 2 日下午15:00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


十二、其他: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国资委投资科投诉(联系电话:****-*******)。

2、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龙游新北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联系电话:135*****760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毛文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衢州市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

龙游新北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道路改造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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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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