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旗县区】昆区监委留置场所建设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市、旗县区】昆区监委留置场所建设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包头市昆都仑区看守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并经包头市昆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对昆区监委留置场所建设项目进行采购。
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 购 人:包头市昆都仑区看守所
二、项目名称: 昆区监委留置场所建设项目
三、项目范围:昆区看守所第三监区现有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昆区监委在昆区看守所辟出第三监区作为留置场所,对现有9间监室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进行改造。
四、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1、包头市多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龙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包头市鑫达住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包头市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5、包头茂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六、资格审核:
凡确定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证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营业执照副本;
(4) 资质证书副本;
(5) 税务登记证副本;
(6)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 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8)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
(9)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七、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休息,过时不候)
2.递交地点:包头市昆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2号楼三层
采 购 人:包头市昆都仑区看守所
采购人:王真
采购代理机构: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包头市昆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2号楼三层
联系 人:徐巍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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