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巴塘河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玉树巴塘河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玉树巴塘河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永明公招2018-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玉树巴塘河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林业局以玉林字【2018】50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树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现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青海玉树巴塘河国家湿地公园合理利用区
(2) 招标内容:管理性标识标牌、标示标牌、改造、科普宣教馆、移动看台、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鸟类种群及结构监测、水獭种群监测、自然观察、观鸟折页;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湿地科普宣教
标段二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标段三 科研监测
发包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36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资质要求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二标段须具备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3.2.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一个及以上同类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2.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2017年10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报名; 3.2.6.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7.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16年); 3.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0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万达中心1号楼10层11001,本单位员工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6日 9: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 )4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去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玉树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系地址:玉树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系人 :求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万达中心1号楼10层11001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4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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