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医疗器械展示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中国医药、医疗器械展示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中国医药、医疗器械展示中心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管办[2009]11号 的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条件进行监理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单位地址:广州开发区云埔工业区云埔1路8号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 137*****236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省机械研究所)自编8栋9层
联系人: 伍小姐 联系电话: 137*****292
二、项目名称:中国医药、医疗器械展示中心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广州科学城开源大道以北,伴河路以东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15亿元,监理工程范围内建安投资约10.5亿元。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920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展馆面积约12万平方米)。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四、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6 月 2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6 月 25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 ,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五、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六、资格预审合格最低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执行);(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5、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或牵头人)2006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方可承接的工程造价在2亿元(含2亿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含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造价、面积、高度、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的组成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牵头单位员工。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10、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我区建筑活动不良记录名单,不良记录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hj.getdd.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七、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交的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在报名时提交,各投标报名单位同时自备文件密封纸袋,以便现场密封报名资料。
如发现投标单位有隐瞒或虚报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中所报的项目总监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总监不一致的情况,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
九、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
2、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3、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十、附件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投标单位全称)
序号
项目
报名资料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报名人确认
备注
(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年检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拟派总监注册执业证书
原件备查
7.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工程名称(多个工程按同样格式拓展)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监理合同复印件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8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9
列明牵头单位的联合体投标意向协议(拟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原件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原件审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中国医药、医疗器械展示中心项目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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