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网络信息中心所需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网络信息中心所需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福瑞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网络信息中心所需设备采购(以下简称“货物”)的供货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选定合格的供货单位。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SXFRKZB–HPYY-2018-001
二.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网络信息中心所需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5包
第一包:PDA等设备
第二包:医用腕带
第三包:辅助生殖工作管理流系统
第四包:图书馆管理系统、医学资源数据库系统
第五包:信息项目监理单位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如企业已更换三证合一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经办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上一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
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 04月23日至2018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治市英雄中路摩登时代C515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04月27日上午08:0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04月27日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鹏宇国际大酒店四层V1会议室(长治市城区长兴中路509号;联系电话:****-*******)。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 04月27日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鹏宇国际大酒店四层V1会议室(长治市城区长兴中路509号;联系电话:****-*******)。
九.投标保证金:采购货物总价的2%
十.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十二.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地址: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福瑞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摩登时代C515室
联系人:潘晓辉仪潇潇
电话:****-*******
电 子 邮 箱 :sxfrkzb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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