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国道黑大公路山城镇至桦树(吉辽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沥青招标项目(第一信封)

梅河口市国道黑大公路山城镇至桦树(吉辽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沥青招标项目(第一信封)

梅河口市国道黑大公路山城镇至桦树(吉辽界)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国道黑大公路山城镇至桦树(吉辽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公计统 [2018]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公路管理段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公路管理段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标段路线名称及桩号公路等级拟建规模(km)主要工程内容建设地点
LM01国道黑大公路山城镇至桦树(吉辽界)段K1080+555-K1099+566二级19.011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水稳碎石基层及底基层、旧路铣刨粒料垫层、桥梁拆除重建、涵洞维修利用及拆除新建等(沥青单独招标)梅河口市
2.2计划工期: 2018年5月25日-2018年9月15日,共计114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或乙级资质。近五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40公里的国省干线普通公路养护工程中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一级公路养护工程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开标顺序为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沥青采购,若在前一个类别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之后的类别中均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售价2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示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6.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开。6.3招标人将在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梅河口市公路管理段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854号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092号中海凯旋门A5栋三单元10层
邮编: 135000邮编: 130000
联系人: 张淑芳联系人: 吕善哲、李梦楠
电话:****-*******电话: ****-********

标签: 信封 沥青 路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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