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民和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湟水(民和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湟水(民和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环发【2017】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标段一
标段名称:湟水(民和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 标段一
发包内容:建设巴州沟新建109国道至民和县西大街截污管道4.05公里,检查井80座;清理处置4.5公里河段沿岸垃圾16885立方米,疏浚河道底泥55160立方米;在巴州沟、湟水、大通河段5处河岸实施生态护岸,总面积56661平方米;在湟水河、大通河交汇处修筑生态岛3座(外围共354米,面积为2514平方米)并进行绿化,调整河道上口线207米;在巴州沟入湟口建设1处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表流型人工湿地;对湟水干流1891米高边坡河岸进行边坡防护和绿化。
计划工期:30天
合同估算价:50万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5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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