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大坪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茅塔乡大坪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茅塔乡大坪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大坪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名称:茅塔乡大坪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在大坪村建设蔬菜基地约50亩。


三、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投资预算:150万元。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近三年(2015年4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官方网站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无行贿犯罪记录(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不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所列条件的原件和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在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1402号)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茅箭新闻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大坪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2*****0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罗智鑫


电 话:****-*******




标签: 蔬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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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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