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2009年药品招标公告
卫生局2009年药品招标公告
伊金霍洛旗卫生局2009年药品询价采购函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旗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减轻患者医药负担,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指导,依法监督的原则;坚持集中供货、最低价格的原则;坚持保证质量、兼顾特需的原则;坚持药品批发企业一次报价、全年不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信的原则;严格竞标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集中采购供货范围 全旗(旗医院实行全市统一招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含医用耗材)全部进行集中采购供货。 四、采购内容 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上年临床用药需求情况,统计分析筛选分类制定《伊金霍洛旗2009年度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供货目录》。分为一类药品(常用药)598种,二类药品(一般用药)466种,三类药品(不常用药)88种,共计1152种药品全部实行集中采购供货。 五、竞标录用名额 最终录用2家药品批发企业,以报价最低者依次录用,且价格最低者为全年批发价(竞标价),实行一年一个价不变。 六、竞标条件 1、具备一定资质和相应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 2、必须达到《集中采购供货合同书》协议要求。 七、采购方式:询价 1、报价。按照药品《目录》中1152种药品(含医用耗材)全部上报,缺一种者为无效报价,取消竞标资格。报价为药品批发价,含税、配送费、过路费等。 2、报价的计算方法。《目录》中的一、二、三类药品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即一类药品按60%,二类药品按30%,三类药品按10%计算。中标者为价格最低的二家企业。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九、竞标程序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8日至6月23日。 2、地点:伊金霍洛旗卫生局。 3、竞标企业持公司相应资质全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伊旗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核签字盖章后再到伊旗卫生局报名,领取 《2009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供货目录》进行填报价格。 4、各竞标企业报《目录》价格时间为2009年6月27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 5、竞标结果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中标者签定相关合同、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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