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2018年福寿高速公路寿宁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2号标段招标公告
寿宁县2018年福寿高速公路寿宁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2号标段招标公告
第1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2018年福寿高速公路寿宁段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项目-2号标段已由寿宁县林业局文件以寿林便字【201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寿宁县林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犀溪镇犀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785497元,建设面积162亩;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549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和《本项目作业设计》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专业的职称。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4日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7.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林业局
地址:寿宁县
电话:181*****888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盈丰佳园5栋502
电话:183*****520
联系人: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林业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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