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0115G18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谊佳园棚改项目排水管线配套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平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政府统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联谊佳园棚改项目排水管线配套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火车站东南侧和哈五路西北侧
2.3建设规模:联谊佳园棚改项目排水管线配套工程监理
2.4计划工期:2018年06月01日-2018年08月30日,共91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4月0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至少具备1项严寒或寒冷地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
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或企业法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8 其他要求: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4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AAA级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所有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下同)留存):
(1)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及投标承诺(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总监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四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中标公示须同时提供可查询网址,网址必须为政府部门所属网站,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业绩视为登记无效)(原件及复印件);
(11)信用评价手册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投标信息录入,并将报名信息网上打印页与其他所有证明材料一同递交;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潜在投标人需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0451-********-忱义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5年04月0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招标人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投标信息录入,以便核对投标企业工商信息、资质信息、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等。逾期不予受理;
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本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9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平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龙滨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 孙燚
电 话:********87-6(招标六部)189*****503
授权传真:****-********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yzbhn@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8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