庵东镇马中村马中湾兴业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庵东镇马中村马中湾兴业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庵东镇马中村马中湾兴业路改造工程,已由甬新经投[2017]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马中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庵东镇自筹及新区财政按相关政策补助。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庵东镇马中村,规模及合同估算价:马中湾兴业路东桥危桥拆除重建,兴业路东段破碎约700平方米路面透水沥青改造及雨污水管埋设等,工程造价约63万元,标段: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浇筑沥青路面,新建挡墙和新建桥梁、雨水管道铺设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3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安全员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质量员1名,施工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工程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除双休、节假日)。

4.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庵东镇文体中心一楼)

4.3报名资料:投标人由交易员(携本人身份证)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相关信息卡报名,同时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庵东镇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表格需按要求填写,以上资料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庵东镇平台)浏览,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2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庵1812),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到帐截止日期2018年4月27日。(逾期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收 款 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329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区间法。

7.3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

7.4投标人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将被拒绝报名。

7.5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6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库中的有关记录。

7.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说明原因。

7.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庵东镇马中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庵东镇马中村 地 址:慈溪市嘉元大厦4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人:施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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