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广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嘉荫县2.22MW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荫县广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嘉荫县2.22MW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嘉荫县2.22MW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嘉荫县广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8年04月24日15: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24日09:00至2018年05月02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09:00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6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景兵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嘉荫县广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守民 ****-*******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景兵 ****-********


  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嘉荫县广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嘉荫县2.22MW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嘉荫县2.22MW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TZB18H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景兵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嘉荫县广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

联系方式:林守民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景兵 ****-********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ZB18H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荫县2.22MW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嘉荫县广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嘉荫县2.22MW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嘉荫县

3、项目规模:拟建设约2.22MWp光伏电站

4、预算金额:1665万元人民币

5、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可研、设计;设备的生产、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围栏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并网发电手续、培训和最终交付买方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在履行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包括联合体)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成员,须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负责施工部分的单位必须提供)。

4、本项目潜在光伏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人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潜在设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潜在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电力或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参加报名,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并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全部相关材料。

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完成过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提供完整的相关佐证材料)。

7、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联合体及成员单位各方均需提供):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方委派授权委托人);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证件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6)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设计及施工部分的项目经理的相关材料(原件);

(8)业绩证明(原件);

(9)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须准备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递交代理机构留存,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

1、本公告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后由代理机构统一送至检察机关查询。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荫县广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

联 系 人:林守民

电 话:****-*******

电子邮件:jhjb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联 系 人:刘景兵

电 话:****-********

电子邮件:shuntaizhaobiao@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成员,须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负责施工部分的单位必须提供)。4、本项目潜在光伏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人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潜在设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潜在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电力或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需是本企业员工,提供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参加报名,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并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全部相关材料。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完成过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提供完整的相关佐证材料)。7、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至2018年05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五道街高新技术开发区31栋1层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站 光伏扶贫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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