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局委托,对北京丰台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
2. 招标内容、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请见附件
备注: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除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手持血氧仪、可视喉镜、微量血气分析仪、显微镜、连续摄像系统、除颤仪、心电图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胎儿监护仪、电子阴道镜、LEEP刀、肺功能仪、新生儿呼吸机、小儿呼吸机、CPAP无创呼吸机(小儿)、CPAP无创呼吸机(成人)和听力测试仪外不接受整套进口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包(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任何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上注明所投包的包号。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6月22日起,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标前答疑:
本项目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09年6月26日12: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7月15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层开标会议室。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开标会议室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张云良、马锋
联 系 电 话:***-********-***/358,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826-001291-04
联 行 号:********1106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2日
附件:招标内容、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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