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所ETC/MTC招标公告
收费所ETC/MT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0国道杭州市余杭区收费所ETC/MTC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4】4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4】3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320国道杭州市余杭区收费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施工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本项目320国道杭州市余杭区收费所ETC/MTC项目,根据省内普通收费公路的实际情况,组织收费公路业主开展收费车道技术改造,使其具备非现金支付刷卡功能,以满足普通收费公路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建立一套普通收费公路省级平台,用于普通收费公路收费站的数据汇集、核对、报表查询等工作。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320国道杭州市余杭区收费所ETC/MTC项目范围内的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1、更新收费站服务器,工作站及相关收费软件。2、更新MTC车道工控机、收费专用键盘、IC卡读写器、高清车牌识别设备及相应收费软件。3、新增2条ETC车道专用设备及相应软件。
工期为: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6月29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专业承包企业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新)一级和专业承包企业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新)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单位介绍信原件;
4.4、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5、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5.投标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报名地点:
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
7.联系方式招标人:320国道杭州市余杭区收费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时代广场
邮编:311100
电话:0571-********
联系人:陈高乐
招标代理: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临东路170号庆业大楼5楼
邮编:311000
联系人:袁良国
招标人:320国道杭州市余杭区收费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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