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监测系统监控点位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在线监测系统监控点位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BACG********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宝安区环境监督管理监控中心在线监测系统监控点位运行维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79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环境监督管理监控中心在线监测系统监控点位运行维护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
采购监控点位三方运管
项
1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 2009年06月22日 17:00 至2009年07月13日 09:10 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在政府采购网站对本次项目响应投标。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有环境监测仪器技术开发或生产、销售;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或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必须取得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且资质证书必须具有“自动连续监测水”项,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扫描件)。4)投标人为深圳工商登记注册公司或深圳市具有常驻的售后服务机构,即设有分公司或合法注册的办事处(提供工商证明文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承诺书)。6)投标人为非宝安区排污单位的污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单位。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09年07月07日 18: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实施→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07月14日 09:10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9年07月14日 09:10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_212 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张小姐 ****-******** 、 游先生 0755- ********
保证金咨询:李小姐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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