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2018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朝阳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为朝阳县2018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朝阳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
2.工程名称:朝阳县2018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3.建设地点:古山子、西营子、北四家子、六家子、杨树湾、大庙、尚志、七道岭、二十家子、羊山、胜利、南双庙、北沟门13个乡镇,17个行政村。
4.工程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452万亩, 全部为改善灌溉面积。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7.计划工期:2018年5月21日—2018年12月30日(223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8.资金来源:省级以上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水利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从事水利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没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需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需在与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的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其信用等级视为BBB级)。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对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
5.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做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进行失信曝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登记、资格备案和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日 8:00 时至16:00时到朝阳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为减少投标单位往返时间,招标单位报名地点设立在招标代理处)进行报名登记,投标报名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亲笔签署);(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在投标报名环节不用核对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班子成员的以下证件: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职称证评审表、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资料员证等相关证件;(6)持有具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8)业绩(企业业绩一项,为近3年内类似相关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通过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于2018年4月24日至 2018年4月28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6:00 时到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投标报名情况汇总表于报名时间截止时及时反馈到朝阳市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9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五.其它注意事项:
1.中标企业在中标公示5日后还未能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延续到下一中标单位;
2.签订合同后,中标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实施计划》,如在《工程实施计划》中制定的工期、质量等不能按时完成的或经监理提出警告3次后(含3次)项目监管单位有权扣除该中标单位的项目履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
3.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朝阳县水务局三楼301室
联 系 人:王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69号(金融大厦704)
联系人:陈金萍
电话:
****-*******邮编:122000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