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搬迁重建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拘留所搬迁重建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公安局拘留所搬迁重建项目土方工程已由贵港市和改革委员会以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平市公安局拘留所搬迁重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复(浔发改投资【2016】29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浔发改投资【2016】93号)、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17】8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平市公安局拘留所搬迁重建项目土方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LJ-J2018-G001-GP
三、采购项目内容:桂平市公安局拘留所搬迁重建项目土方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伍仟肆佰柒拾贰元伍角肆分(¥*******.54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含以上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投标人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业绩要求:无。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7日止(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分公司(桂平市桂江西路(原国会酒店后面))。
3.发售条件:由潜在投标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投标人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专用完税证明”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有效的身份证、上岗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及几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单位与拟投入本项目的上述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与其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交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支付凭证(注: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清楚的显示个人编号、姓名、缴费基数、单位缴、个人缴等信息)、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投标人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和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为原件第一稿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及编号)和“与原件一致”等内容。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且按资料顺序排序装订成册递交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4.售价:每本 250 元(未包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图纸押金 1000 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须退还图纸,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发生下列情况时,将没收押金:(1)图纸有缺失的;(2)图纸有损坏或有涂污的;(3)截止图纸归还时间未归还图纸的。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1)谈判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2)供应商应于 2018 年4月27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桂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贸分社
银行账号:927 812 010 104 796 41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8年4月28日 9 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分公司开标室(桂平市桂江西路(原国会酒店后面)),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8年4月28日9时30分整截标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分公司开标室(桂平市桂江西路(原国会酒店后面)),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桂平市公安局; 地址:桂平市人民东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桂平市桂江西路(原国会酒店后面)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戚工****-*******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0775-*******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附件:桂平市公安局拘留所搬迁重建项目土方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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