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截污纳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截污纳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辉南县城区截污纳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AZB2018-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城区截污纳管工程监理工程已由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辉发改审批[2018]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辉南县城区内石顶子河、班家沟河道侧及本部分城区道路侧2.2建设规模:建设截污纳管34285.41m,检查井1141座,截流井137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建筑面积200㎡,提升规模2.5万m3/d。 2.3招标范围:截污纳管、检查井、截流井及泵站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5~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见证取样员应具有见证取样员证(监理工程师可兼任取样员)。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年4月_25日至 2018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_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辉南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老康达医院对面) 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投标申请人需到当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科进行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记录。持以上材料到 辉南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老康达医院对面)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 辉南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老康达医院对面)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8年5月18日_8 时 30 分,地点为辉南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 联系人:王彦智 电话:137*****486 招标代理机构:辉南科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 联系人:付利 电话: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辉南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站 2018年4月24日 |
标签: 截污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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