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路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安路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公司(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单位(西昌市公安消防大队) 委托,于2018-04-2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西昌市公安消防大队长安路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昌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西昌市公安消防大队长安路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SCDJZC竞采[2018]003号
二、招标项目:西昌市公安消防大队长安路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
三、资金来源:其他
四、招标内容:为西昌市公安消防大队长安路中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服务。
五、
竞标人资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六、
竞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2、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加盖竞标人鲜章)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加盖竞标人鲜章)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5、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6、竞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7、提供投标人按时纳税、缴纳社保资金承诺书;(加盖竞标人鲜章)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10、竞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1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竞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竞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带好U盘)
竞争性谈判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起止时间:2018年04月 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2018年04月26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止。
2、领取地点:西昌市西门坡街楠华商厦1幢1单元8层E号
3、发售方式:现场发售。现场领取时请带上单位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U盘,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竞标人鲜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4月 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西昌市西门坡街楠华商厦1幢1单元8层E号
十、
十一、
采购人联系人:康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58*****55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182*****929
邮箱:********8@qq.com
注:本项目总金额199053.00元。竞价人竞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价为无效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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