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四号线FAS系统委外维护招标公告

地铁四号线FAS系统委外维护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四号线FAS系统委外维护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且本项目具有的资金证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现对广州地铁四号线FAS系统委外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地铁四号线FAS系统委外维护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翁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翁先生、林先生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无招标代理

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为保证FAS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使系统维护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广州地铁四号线FAS系统维修保养工作委托有资格的企业实施。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对广州地铁四号线26套FAS系统进行维护保养。预计发包价:130.6万元(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 经营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09年 6月 2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年 6月 30 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证书。

5、①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只限要求投标人只需具备单一企业资质的项目选用)。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0、须按照(附件四)提交投标申请公函。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6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和广州地铁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4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0612-014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无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无

通用条款号:无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无

通用条款号:2.2.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由招标人和招标人聘请的专家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现文:资格预审由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资格预审小组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通用条款号:2.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现文: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对每项申请资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以下无正文)

二 ○○九年六月

附件2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原件备查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不需提交)

原件备查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11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

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0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

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3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地铁四号线FAS系统委外维护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此函仅供参考,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依据)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1、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申请人名称) (以下简称:“申请人” )的名义,在充分理解“广州地铁四号线FAS系统委外维护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文件签字人在此以“广州地铁四号线FAS系统委外维护项目”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投标申请。

2、我方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2.1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的投标,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为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

2.2 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利:

●修改任何招标合同的规模及金额;在这种情形下,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相应资格要

求且资格预审合格并通过择优的投标人才能参与该合同的投标。

●拒绝和接受任何申请。

●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3、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申请人(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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