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广告宣传二次招标公告
光大银行广告宣传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2009年广告宣传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GXTC-CZ-*******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2009年广告宣传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特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报价。
1.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 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2.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媒体或广告代理公司。被确定的签约人不允许分包、转包。
2.2 报价人若为媒体本身,须提供证明报价人为该媒体本身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报价人若为广告代理公司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注册资本金须在100万元(含)以上、成立时间须为四年(含)以上、具备三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同时还须出示所投媒体颁发的2009年广告代理资格证书原件(若报价人为转代理的广告代理公司,其转代理权的取得应得到原委托人的书面许可或确认),同时须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和该媒体相关部门公章的2009年广告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凭以上材料购买询价文件。
2.4 报价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报价人均无资格报价。
3.特别说明:
3.1 本项目内有5个包的招标内容(其中包含:报纸、杂志),报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报价,但选择多个包进行报价的,须分别制作每个分包的报价文件。
3.2 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人可在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询价文件中关于媒体的相关情况。
4.询价文件:100元人民币/包。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本公告2.2及2.3要求的材料。
询价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询价文件购买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6. 报价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2009年6月26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7.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报价文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张海飞、邓璐璇、
联系电话: ***-********-***/211
传 真: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71110-1-01-826-0012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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