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委党校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委党校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委党校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25日10: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4月25日09:00至2018年05月02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窗口报名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15日13:0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琦、许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前进大街12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琦、许杨****-********-**** | ||
附件: | |||
附件1 | *******D40B38FB75"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招标公告送审稿.docx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委党校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委党校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773-1841GNJLGCGK09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琦、许杨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地址:前进大街1299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琦、许杨****-********-****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委党校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0995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建设资金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中共吉林省委党校院内。
2.2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3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
施工招标范围:该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2.4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内容如下:
序号 | 工程名称 | 投资估算额 (万元) | 企业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1 | 吉林省委党校锅炉脱硫除尘改造项目 | 480 | 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 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有类似设计业绩,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 | 2018年5月15日13时00分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有类似设计业绩,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7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窗口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五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五证合一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7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投标单位前三年(2015-2017年)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通过报名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5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地 址:前进大街1299号
邮 编:130012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邮 编:130022
联系人:闫琦、许杨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5日 09:00至2018年05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窗口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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