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检验检测站招标公告
综合检验检测站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综合检验检测站项目有关事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就本项目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ZCJSGL-NXZC-*******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人: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联 系 人:朱继红 联系电话:137*****999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93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 系 人: 张经理联系电话:188*****333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尚景世家9号楼1-802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总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地坪整修,预算金额473040.19元;
二标段:监控系统,预算金额189446.40元;
(具体技术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备注: 以上资料开标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原件,资料提供不全者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告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3日,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尚景世家第9幢1-802室)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九、公告期限:2018年4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3日。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9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9时00分。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尚景世家第9幢1-802室)。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标签: 检验检测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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