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汽车东站综合开发广场建设项目十二根华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永县汽车东站综合开发广场建设项目十二根华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永县汽车东站综合开发广场建设项目十二根华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5日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永县农村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永县汽车东站综合开发广场建设项目十二根华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江永财采计[2018]000042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XDZCG-2018-00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江永县汽车东站综合开发广场建设项目十二根华表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1.2采购项目包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江永县汽车东站综合开发广场建设项目十二根华表采购项目 | 12根 | 2000000.00元 |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复印件),且经营范围须包含“石、木雕刻品,石材加工,销售及安装”,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相关服务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即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4月26日起至2018年05月03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168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
以上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05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中心三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签到,并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江永县农村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674620960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116615363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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