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和法医鉴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和法医鉴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和法医鉴定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18年04月25日12: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4月25日11:32至2018年05月10日11:32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9日09:00
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瑜甘
项目联系电话139*****069
采购单位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桃溪中区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06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112号602,泉州分公司地址:泉秀路盛达广场B幢1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350525]ZZG[GK]*******、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和法医鉴定服务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25]ZZG[GK]*******

2、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和法医鉴定服务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其他服务 2(年)400000
4000008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3期节能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1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9)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4-25 11:32报名截止时间:2018-05-10 11:32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29 09:00,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永春县桃溪中区200号

联系人姓名:李江华

联系电话:139*****06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112号602,泉州分公司地址:泉秀路盛达广场B幢1601

项目联系人:黄瑜甘

联系电话:****-********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8-04-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医鉴定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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