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入口人像识别比对系统配备UPS设备招标公告
滨海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入口人像识别比对系统配备UPS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入口人像识别比对系统配备UPS设备,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机场内部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西区公安机房 2.2项目概况及范围: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购置一台100KVA UPS(含电池等配套设施设备),为航站楼出入口人像识别系统设施设备供电,包括一个机房(10个机柜)、两个监控室内的设备(合成作战中心:16台计算机,2台打印机,6块大屏,1块LED显示屏;指挥室:16台计算机,2台打印机,1块LED显示屏,8块大屏),满足40KW负载时电池供电不少于1小时;负责100KVA UPS及电池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100KVA UPS电源为航站楼出入口人像识别系统设施设备所在机房、以及机房附近两间监控室设施设备供电所需各种配套设施设备购置、以及这些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实施及调试等全部工作(包括从指定位置接市电);购置14个PDU ,PDU部署到机房机柜;新建一套环控系统,实现UPS、机房温湿度、漏水报警集中监控功能;为航站楼出入口人像识别系统设施设备所在机房的空调提供一路市电:从一楼指定的配电柜至四楼机房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工期要求:项目工期40天。(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的资质证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项目授权函或UPS及电池设备代理商授权书。 3.5提供UPS及电池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近五年,与机场有诉讼(或仲裁)且不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违约记录,使机场有理由质疑其诚信、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或因诉讼导致财产被查封、保全、执行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的,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3.9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领取 4.1资格审核 4.1.1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4月26日9时至2018年5月3日16时(北京时间) 4.1.2资格审核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信息技术部运行标准室 4.1.3资格审核所需携文件:有效的三证合一原件及2016年或2017年度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设备清单的复印件) 注: 参与资格审核时,除了上述有效文件外还需携带上述有效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一份。 4.2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合格后,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8年4月26日9时至2018年5月3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信息技术部运行标准室购买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资格审核合格后,可以在银行柜台缴纳或者以电汇的方式汇至以下账户(须在备注栏注明工程名称)。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机场财务部开具的发票(开票地点为机场大厦6215室,开票时需提供银行回单或汇款凭证,单位开票信息),标书费售后不退。凡在资格审核合格前缴纳标书费的,后果自负。 单位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支行 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内 4.3联系人:安彩花 电话/传真:***-******** 邮箱:xxbyxbzs@cahs.com.cn 5、现场踏勘: 5.1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5月4日14点 5.2现场踏勘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西区公安楼 6、投标文件投递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机场大厦七楼723招标室。 7、开标时间 该项目定于2018年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机场大厦七楼723招标室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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