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渠道建设补贴招标公告

实体渠道建设补贴招标公告

为加大乙方的发展扶持力度,有效调动乙方的业务发展积极性,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补贴基本要求
乙方与甲方签定《电信业务代理合同》,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水钢巴西南路35号],建设实际营业面积[55]平方米的实体店一个,并向甲方交纳[10750]元信誉保证金。
(一)运营补贴
1.现行专营店运营补贴模式进行补贴,即“专营店月度运营补贴=发展用户价值×补贴比例”。结合社区店自身存在的非商圈性质,为加大扶持力度,城市社区店的基础补贴比例按照200%执行,当月宽带用户达20户及以上(移动单卡59元档及以上套餐主卡2户折算1户宽带任务)按300%补贴,具体由甲方取数并计算出具体补贴金额,与乙方沟通确认后,予以补贴。
2.补贴按月兑现,发展用户价值为该门店当月发展用户,在延续到第四个月账期时,前三个月所有有效出账用户行成的可列收收入平均值。
(二)装修补贴标准
1. 乙方根据甲方文件《关于打造城市社区店标准化运营的通知》(中电信黔渠道〔2016〕31号)中相关社区店VI标准进行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门店专营店的性质,按甲方[《关于六盘水分公司优化调整2016年渠道补贴政策的通知》(中电信六盘水〔2016〕140号)]文件中装修补贴的规定,不区分装修部位,统一按门店实际使用面积对包含门头、背景墙、地面、墙面、天花板等所有装修内容予以补贴,统一按城市专营店标准[ 600 ]元/平方米,乙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面积为55平方米,装修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3000元,最终以实际验收的营业面积核算(不含库房、办公室、卫生间等非营业面积)。
2.装修补贴费与业务量挂钩,自门店装修验收合格合同签定后次月分4个季度核算补贴,装修补贴完成进度低于50%不予核算补贴,50%-100%按进度核算,超出100%按全额补贴。装修补贴兑现的条件是,建店第4个月纳入拍照,要求月均宽带用户达8户及以上(移动单卡59元档及以上套餐主卡2户折算1户宽带任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讯 鑫旺 框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