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车招标公告

办公用车招标公告

长丰县相关县直单位办公用车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2009CG148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办公用车,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
本项目为一整包:

号产品
名称投标报价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数量供货时间
承诺备 注
1越野车三菱欧蓝德EX2.4L四驱时尚版,酷银金属色,标准配置1台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报价含车辆购置附加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三、报价要求:
1、产品质量必须是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产品。
2、所投产品必须是品牌产品,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
3、所投报价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车辆购置附加税、装卸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验收费用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4、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
四、供应商报价函须知:
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个体私营需签字确认)。报价应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车辆购置附加税、装卸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验收费用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3、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4、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6、评标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报价、质量、服务相同的情况下,缴纳诚信保证金的,优先中标。
7、经调查,当供应商所投产品超过市场价格,业主有权放弃本次采购结果。
8、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我中心即将其列入黑名单,实行网上通报。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竞价。
9、在递交投标报价单前,须向下列帐户缴纳诚信保证金贰仟元整,诚信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直接缴纳。在规定时限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没有成交的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退还。
户名:合肥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
开户行:水湖信用社
账号:***********************
五、报价时间及地址:
报价时间段:2009年 6 月24日09:00-15:00分,报价提前或截止时间后的报价无效。
报价方式:密封报价或传真报价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0551-*******
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
六、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经验收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签章的验收报告后,由采购单位办理转账支付手续。
七、联系方法: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刘西军
邮 箱:********572@sina.com">********572@sina.com
邮 编:231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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