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2018年地下油罐防渗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2018年地下油罐防渗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2018年地下油罐防渗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2018年地下油罐防渗综合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以关于预安排2018年第一批加油(气)站改造计划的通知(股份工单销发【2017】6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2018年地下油罐防渗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2018年地下油罐防渗综合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单项工程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行政区域内。
2.3建设规模:暂估为30座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因政府、规划、环保等因素影响,具体改造站数以实际为准)。本次招标以新源县那拉提加油站(双层罐和防渗管线改造)和霍城可克达拉站(防渗管线改造)为模板,包含可能出现的清单内容。
2.4建设投资:以项目实际批复为准。
2.5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年底;
计划工期:每座站改造工期不超过35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单站具体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
2.7标段招标范围:单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低于200万元(不包括20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1)双层罐改造;
(2)重新铺设KGP双层输油管线;
(3)油气回收管线及设备等其他辅助设施的安装与恢复;
(4)其他综合改造内容。
2.8其他:第一中标人的份额不低于该标段总站数的50%,第二中标人的份额不低于该标段总站数的30%,第三中标人的份额不高于该标段总站数的20%。工程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或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C2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不低于4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不低于4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不低于4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4月27 日10时00分至2018年5月2日1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18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10时3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18年5月17日10时30分。
7.2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BM101。
7.3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BM101。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地址:伊宁市环城东路127号;
邮编: 835000;
联系人:侯士钊
电话:0999- *******;
传真:0999-*******;
电子邮箱:housz.xjsy@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油田科研生产园区A507;
邮编:830011;
联系人:董小诗;
传真:****-*******;
电子邮箱:dongxs.xbsj@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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