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沙煤矿工程招标公告

元沙煤矿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元沙煤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已由闽发改网交能〔2009〕11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2.招标编号:****-********
3. 招标内容及要求:包括招标项目井巷工程、生产辅助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额约12000万元。
4、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8月,总工期 1320 日历天。
4.本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投标人可于2009年 6 月 23 日到2009年 6 月 2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3层13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一家投标单位只接受一份介绍信)。
6、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矿山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矿山类专业工程师职称或矿山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按照福建省建设厅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或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为进入“违规违法档案”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挂靠经营的投标人投标。
6.投标人应于2009年7月 16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但具有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而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文件,标明持证人姓名、注册单位名称、级别和专业)(均需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开标时间:2009年7月 16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3层开标厅。评标将于开标后进行,要求项目经理到场参加答辩。
8.凡对此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电报或传真形式与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联系。
9.接受投诉的部门: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电话:****-****************

招标人:福建三明新元沙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广平镇兴埔村。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陈新镔      QQ:********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3层,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吴勇洛 郭敏楚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福州市商业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1000 1269 1890 010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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