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地面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地面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地面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津开招公字(2009-0265增)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地面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于2009年6月10日发出招标公告津开招公字(2009-0265)后报名单位数量较少,竞争力不足,决定延长报名时间,择优选定承包单位,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委托,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二、工程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地面工程

三、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与北海路交口

四、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五、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1、2、3、4、5、6、7、8、9、10号建筑,其中1、2、3、4、5号为公寓建筑,地上25层,地下两层。6、7、8、9为2层配套公共建筑,其中6、7号建筑为地下一层。10号建筑为地下车库。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招标范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地面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陶粒混凝土垫层、水泥砂浆结合层及自流平地面、及pvc地面)。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十、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7月06日至2009年7月31日

十一、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 报名与资深文件递交日期:报名时间2009年6月23日起,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7月1日(10:00--15:30)止(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303室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资审文件递交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与第六大街交口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公司

十三、 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开标时必须携带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十四、 联系人电话:刘伟 ***-********;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 ***-********

十五、 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十六、 招标文件获取:资格预审采用打分制,预审结果书面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 天津开发区洪泽路23号

投诉接待负责:靳辉、李守明 / 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 / ********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代理单位: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发布日期:200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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