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疗器械采购(血透机)招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疗器械采购(血透机)招标公告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疗器械采购(血透机)采购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疗器械采购(血透机),标书编号:ZJZC-(2009)公字第0016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投标人需提供: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属于进口医疗器械的需附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检验报告》);
(4)投标人如属销售商的,还需提供: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设备生产企业颁发的年度销售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9年06月23日--- 2009年07月07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为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医疗器械采购(血透机)。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24000.00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七、投标时间:2009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09-7-14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购买标书联系人:方晴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项目联系人:杨晓寅 蒋旭东
联系电话:****-******** ******** 传 真:****-********
十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号:********593012
镇江市财政局帐户(该账户仅适用购买标书的费用及中标服务费)
收款单位: 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丹徒信用联社解放桥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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