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盛和新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新田县盛和新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根据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永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田县盛和新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已经新田县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湖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市永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盛和新城住宅小区。
(二)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飞马路228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总占地面积26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1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06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552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2.47 ,建筑密度为39.53%,绿地率为37%。
2、项目由1栋高层住宅组成。整个项目包括高层住宅面积4608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863平方米。
3、项目规划居住户数为33户。项目共配置垂直升降客梯2台。总停车位40个,其中地面0个,地下停车位40个。
二、招标范围
(一)招标标的:盛和新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二)接管日期:2018年12月。
(三)服务期限:自接管之日起,期限为5年;但在本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服务期限自动终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备有物业管理服务资质或者在永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
2、拟派驻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具备物业管理师资格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
3、投标报名前三年未受过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具有协助招标人开展业主入住等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2、 请投标人于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400元。
3、投标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设在永州市永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人需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3、本次招标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4、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飞马路228号;
联系人:文先生,电话:152*****666;
招标代理人:永州市永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永州市冷水滩湘永名邸3001号;
联系人:伍先生,电话:135*****001。
永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人:秦女士,电话:13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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