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磨铁路YMZQ-16标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玉磨铁路YMZQ-16标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YMZQ-16标项目工程

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YMTLWZ-2018-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昆明至玉溪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玉溪至磨憨铁路引入玉溪西站同步实施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6号),玉溪至磨憨铁路全线正线长度508.5km,其中:玉溪西至西双版纳段为双线,西双版纳至磨憨段为单线。建设标准为设计时速160km/h的Ⅰ级铁路。项目业主为昆明铁路局滇南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钢材、水泥、型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工程YMZQ-16标段,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境内,起讫里程为DK330 840~DK352 198,正线长度21.358公里。共有隧道3座,全长19.172km,占线路全长89.8%,其中勐养隧道全长13539m,设三座斜井;西双版纳隧道全长10680m(其中本标段长4148m,含一座斜井);大白树隧道全长2485m,其中本标段长1485m。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钢材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5年、2016年、2017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5、2016、2017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且盘条、螺纹钢二种产品报告每年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6、2017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6、2017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⑤合格供应厂商名单: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敬业钢铁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建邦集团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王特钢有限公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特钢有限公司、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沙钢集团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徐州东亚钢铁有限公司、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闽源特钢有限公司、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城市兴宝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水泥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5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年生产力在150万吨以上;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和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的投标(粉磨站需提供唯一来源熟料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5年、2016年、2017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6年、2017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6、2017)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型钢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型钢年生产能力不低于8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附和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2015年、2016年、2017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且工字钢、钢板二种产品报告每年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6年、2017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6、2017)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账号:1400 1835 2080 5001 1974),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个人汇款视为未购买标书,概不退还)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玉磨铁路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鲜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SJYMWZZ@163.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5月2日至 2018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 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51号瑞杰科技中心A座2007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距离开标3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账号:1400 1835 2080 5001 1974),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玉磨铁路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勐养镇农场招待所院内

联 系 人:翁单叶洪波

电话::187*****615 137*****557

电子邮件:SJYMWZZ@163.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公告附件内容请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集采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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