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农村垃圾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公开招标采购要素征求意见
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农村垃圾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公开招标采购要素征求意见
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农村垃圾分类垃圾桶等设施 采购要素征求意见 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农村垃圾分类垃圾桶等设施。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2 Ⅰ标段:专业从事环卫电动保洁车辆制造厂家,谢绝代理商投标; 2.3 Ⅱ标段:专业从事环卫保洁产品(塑料)制造厂家,谢绝代理商投标。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8年3月16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并密封后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 ****************5.doc">上虞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农村垃圾分类垃圾桶等设施.doc 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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