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8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8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8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万套汽车线束及五金配件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工业园区(双林镇2017-5号地块)

浙江湖州新京昌电子有限公司

于现有厂区南侧新增土地13.8亩(即双林镇2017-5号地块),建造厂房10120平方米,购置电脑剥线机等设备46台套,形成年产800万套汽车线束及五金配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是以书面告示形式张贴在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雉头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内。公示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3月7日。在公示期间,双林镇雉头村村民委员会、业主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群众来电来函反映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扬尘: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限制车速,加强现场管理,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3、噪声: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作好各种设备的降噪措施。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纳入环卫清运系统;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及时清运。

二、营运期

1、废水:仅排放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湖州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双林塘。

2、噪声:在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预测场界噪声贡献值达到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固废: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双林镇雉头村村民委员会清运;生产固废有废不锈钢丝材、电线外裹包皮,均由供应厂家湖州辰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恒星电线氟塑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审批 环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