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邵伯镇红岭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邵伯镇红岭村便民服务中心购置辅助设施项目己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己落实。现通过对外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红岭村便民服务中心购置辅助设施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红岭村。 3、项目规模及标准:①、办公桌9张;②、沙发及休闲桌椅2组;③、会议桌1组;④、会议椅23张;⑤、办公椅15张;⑥、办公橱6组;⑦档案柜5组;⑧花盆架12张;⑨茶水柜9张;⑩电脑6台;11打印机2台;12送话器2组。(详见明细)所有项目包括运输、安装、售后服务并提供正式税票。 4、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先付工程款90%,10%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无息付清。 7、竞标方式:本项目对全社会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以有效招标人的报价算术平均值A(A=有效投标人报价之和/有效投标单位个数)评标基准价=A*9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5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8、结算方式:固定单价结算方式,除招标人要求调整、变动的内容以外,工程量超出招标范围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报名者应具备承揽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信誉好的单位: 2、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及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从2018年4月 26日至2018年5月 3日。报名时间集中在2018年5月3日上午9:00至11: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经站)。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下午3:00. 2、投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议室(农经站)。 五、其他事宜 1、本项目投标人需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收款单位名称:邵伯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管理站;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邵伯支行;银行账号:****************000427)。此款开标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于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或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红岭村村民委员会。
报名联系人:陈粉英 138*****991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红岭村村民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xls">红岭村购买办公用品清单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