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示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示招标公告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公开征询意见公示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Z130*****04451001 采购方式:公开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
征询期限:2018年4月 24 日——2018年4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 |
意见反馈联系人:孙铖 联系电话 :****-******* |
征询意见主要内容 : 一、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人员指标 1、项目负责人:1 人,年龄50 岁以下,具有3 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有物业经理证。 2、管理员:至少1 人,年龄50 岁以下,具有2 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3、技术人员 (7人) 年龄55 岁以下,有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应岗位的上岗证。(技术人员包括:电工2人(维修电工证)、水暖工2 人(相关证)、消控室值班员2 人(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维修主管1人) 4、保安员:不少于14 人,年龄55 岁以下,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政历清楚,身体健康,需持证上岗。 5、绿化保洁员:不少于14 人,55 岁以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五官端正,无不良习惯,需持健康证上岗。 6、职工餐厅人员:不少于13人(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2人、菜墩2人、服务员5人、管理员1。人均持健康证上岗) (二)物业内容 1、建筑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楼顶、台阶、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回廊通道、大厅、会议厅、报告厅、公用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门窗、办公室、停车场、机关食堂无利润经营及管理等。 2、公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共用的供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绿化(包括室内摆设植物)、供电设备与线路、共用照明、天线、供排水系统设备、通讯系统、核心控制区之外的监控系统、 电梯、消防设施设及其他设施、设备。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整个法院公共部分、公共地方、室外上下水管道(到总截门)、停车场、绿化。 4、公共环境卫生 包括:法院大厅、办公室、电梯、通道、回廊、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卫生间、停车场、餐厅等公共部分。 5、交通与车辆、停车场的管理 个人停车的管理,交通疏导;停车场单位职工停车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 安保、维持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保卫、安全监控、巡视(法院建筑内外、白天、夜间)、门岗执勤。包括:安全保卫(含24 小时不间断岗位)、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入口安检。 (三)项目用途 1、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庄严严谨的场所,对安全性、规范性要求严格,物业管理服务需高标准、高档次。 2、招标人对投标人组建的法院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3、中标人对法院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招标人,招标人有审核权。 4、中标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和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人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 5、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招标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持健康证及相应专业岗位资格证。 6、中标人员工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7、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招标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8、单位内有重要会议或事宜时,中标人要适当增加人数而不另外增加费用。 9、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期间要求达到ISO 物业管理示范标准。 10、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动院内所有的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 11、中标人对法院内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演习,确法院内人身、财产的安全。 12、整个法院配置的总人数不得少于50 人。投标人在配置人数时应考虑特殊时期的事宜和管理难度。 (四)项目要求 1、范围为整个法院院区,包括建筑物内大厅、办公室、停车场、公共广场等区域的安全保卫和展场管理工作。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馆区的安全、有序。 3、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目的是确保院区的总体安全。 4、对外来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 5、负责办公区登记工作及报刊、杂志、信件、包裹等收发工作。 6、办公区和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禁止闲杂人员在办公区域随意 流动。 7、院区实行24 小时值班、24 小时监控。监控中心不间断值班。 8、按规定和合适的时间开、关楼内所有门窗和设备的电源。门窗包括各对外出入口、办公室、会议室等;设备电源包括灯、空调、电梯等。 9、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方案和紧急疏散方案。 10、设立安全检查负责小组,定期实行对法院管理豁区范围的安全进行大检查,并撰写报告。 11、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定期实行消防演练制度,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无重大火灾发生,并且熟悉消防控制系统的操作。 12、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定期实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当遇到紧急情况时,投标人应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防止突发事件事态进一步恶化(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招标人并报警),协助保护现场。 13、监控室的所有工作均须接受招标人的监控,必要时由招标人接管。 14、安全保卫、监控中心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保安的夜班巡视密度要求为:间隔不大于半小时,按时到巡更点刷卡。 15、中标人可根据法院的建筑特点和需求提出更优方案,方案需经招标人认可确定。 16、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以及工具、器材的维修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7、中标人应对楼内进行重点巡逻、监控,并采用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各部位的管理。 18、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与安全保卫有关的事项。 (五)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 1、范围为法院管辖范围内地面、停车场。 2、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有专人负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报招标人批准。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中统筹使用。 3、负责做好车辆行驶、停放识别标记。 4、自行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有专人指引存放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5、车辆停放建立登记制度,防止被盗事件发生(出现赔偿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6、车辆行驶有序,一律不准按鸣。 7、所有车辆停放一律不准收费。 8、在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以及工具、器材的维修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六)清洁卫生 1、清洁范围为法院院区范围,包括:入口大堂、办公室、办公区(含接待室和会议室)、茶水间(洗涤间)、卫生间、走廊及电梯间、走火梯、室外环境、其它设施设备等项目。 2、清洁服务内容:上述各区域及功能区的设备设施、地面、墙面、天花、灯饰、风口、家具等内容的清洁、保洁、消毒工作以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安全有效做好陈设品的卫生保洁工作)。 3、定期杀灭四害(蚊、蝇、蟑、鼠),定期检查,并做到无滋生源。中标人负责对法院特定区域定期进行防虫、防蛀专业消杀服务。 4、中标人负责制订清洁工作方案、制度和标准,报招标人审批,以便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5、保证整个建筑物外围广场的“三包(清洁绿化、治安、禁止乱摆乱放)”工作。 6、“门前三包”保洁清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投标人按工作程序对清洁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公共场所、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清洁,并有专人巡查、监督。 8、办公室内的清洁工作只能在上班时间并且有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领导办公室等重点区域须指定专人负责,并须事先将该保洁人员的履历、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招标人审批后方可。 9、法院院区内的大堂、走道、公共场所地面定期清洗。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铝板、石墙、屋顶)清洗一年一次,如需增加的另行商定。 10、确保雨水、废水、污水排放通畅,定期清理化粪池、垃圾箱。 11、负责整个法院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法院内不设垃圾中转站)。 12、 中标人根据设备设施的材料及工艺等特性,在确保不损害设备设施的前提下进行清洁。 13、建立清洁管理服务档案资料,如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季计划、年计划和记录,留底备查。 14、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 (七)具体指标 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确保法院房屋、门窗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 2、室外场地、道路养护、维修 确保法院室外红线范围内场地、道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 3、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修合格率 100%;确保抄集法院内分列的水表行数据准确;因故障停水(市政停止供水除外),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在3-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4、供配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 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灯具、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确保供气管道及设施完好无损;管理和维护好避雷接地的设备设施;确保抄集法院内分列的电表行数据准确;因故障停电(市政停止供电除外),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在3-5 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5、空调系统及除湿系统运行维护(含分体空调) 建立空调及除湿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及除湿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和节能降耗措施;空调及除湿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15 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及时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零修合格率 100%。 6、环境卫生管理 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办公区、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室、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确保物业容貌整洁。零修合格率100%;保证建筑物外墙(含玻璃外墙)每年清洗一次。保洁人员的呼叫响应时限为3-5 分钟。定期杀灭四害及防白蚁、防蛀专业消杀。 7、治安及车辆管理 确保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环境秩序良好;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过夜车辆停放、无车辆失窃事件。必要时并根据甲方要求对出入法院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有重大活动、接待或会议时,须在一个小时内增加适当的安全保卫人员;有意外情况发生时,要求保安人员在3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排除意外。 8、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含楼宇自控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定期对各种系统性能状态检查、系统测试和计划性修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4 小时内),零修合格率100%。实现对楼内各种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协调控制,确保楼宇设备运转自动化。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必须保证甲方交给物业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10、其他 保密规定:投标人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
质询事项的处理:潜在供应商认为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具体可参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质疑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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