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大道(杨家湖桥下坡段、即南妮园西侧)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鄂城大道(杨家湖桥下坡段、即南妮园西侧)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鄂城大道(杨家湖桥下坡段、即南妮园西侧)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城大道(杨家湖桥下坡段、即南妮园西侧)市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兴建,项目业主为湖北鄂州花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州市花湖开发区。
2.2招标范围:道路工程1+164~1+351(路基平整、水泥稳定层、沥青路面、花坛、站石安砌等) 。
2.3投资规模:约 100 万元。
2.4计划工期: ___60____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建造师要求具备市政专业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4.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后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 6月25 日至2009年 7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鄂州市房产大厦四楼 ****-*******)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该项目的市政或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
1.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码证及复印件;
2. 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则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应为本工程拟派市政或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从鄂州市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中下载《承诺书》,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市政或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8.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1-9项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 报名费、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费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后审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 大写: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需在2009年 7月 9 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鄂州市招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帐户(不得以现金方式以及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逾期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2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人:林会计 联系电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在鄂州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鄂州花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炳池 电话、传真/手机:****-*******/159*****000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大道385号(一建公司六楼)
联系人:黄淑芳 电话、传真/手机:****-*******/13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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