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磨铁路YMZQ-5标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玉磨铁路YMZQ-5标工程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玉磨铁路YMZQ-5标工程项目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YM-5-2018-01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玉磨铁路YMZQ-5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桥梁钢板、钢绞线、精轧螺纹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站前工程YMZQ-5标。工程范围包括:正线D1K105 678.74—DK109 315(桥头村2#隧道进口至新村2#隧道进口)段、大开门河双线大桥2(68 128 68)m连续刚构(DK45 753.85~DK46 244.05)、阿墨江双线特大桥2(112 216 112)m连续刚构(DK172 674.95~DK173 292.0)、把边江双线大桥2(88 168 88)m连续刚构(DK201 92.75~DK201 514.25)、景洪澜沧江双线大桥2(70 200 70)m拱加劲连续钢构(DK358 733.45~DK359 082.55)、橄榄坝澜沧江大桥2(92 200 92)m拱加劲连续梁(DK387 598.25~DK388 093.9),线路总长6.014Km。主要工程内容:正线隧道1525m/2座,复杂特大桥2370m/3座,大桥1944m/5座,区间路基47m,站场路基425m。不含预制架设简支箱梁、简支箱梁支座及桥面系工程。设计双线、速度160km/h。工程造价16.86亿元,工期: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 5 月7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 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2.3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4@qq.com">********4@qq.com。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玉磨、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2.4 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5.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 5 月 7 日17时0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 5 月 23 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5 月 23 日上午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普洱市墨江县紫金大道阳光小区8号)
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放弃投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23 日上午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普洱市墨江县紫金大道阳光小区8号)。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8.
9.招标人信息
9.1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付勇志
联系电话: 180*****898
邮箱:********4********5@qq.com">@qq.com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墨江支行;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 保证金 (万元) |
1 | 桥梁钢板、直缝管、角钢 | GB-01 | 吨 | 3042.668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生产厂需具备生产桥梁钢板的资质和生产能力,且具有Q345qD、Q370qE 、钢板生产经验。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具有2014至2015年或2015至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至2017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3年至2017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桥梁钢板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相对应发票)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至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6至2017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2016至2017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及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鲜章)。 | 500 | 10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2 | 钢绞线 | GJX-01 | 吨 | 240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生产厂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生产1960MPa钢绞线生产经验。 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具有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至2017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5至2017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至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6至2017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2016至2017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及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鲜章)。 | 500 | 10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3 | 精轧螺纹钢 | JZLWG-01 | 吨 | 1088.87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具有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至2017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5至2017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至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6至2017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2016至2017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及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鲜章)。 | 500 | 10 |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JYM-5-2018-01
投标项目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玉磨铁路YMZQ-5标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